三、产业政策
这里所说的产业政策,主要不是产业发展政策,而是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产业政策纯属政府行为,这就要求对区域产业的结构、发展趋势、调整方向及区际产业关系有一个准确、全面的把握。从制订政策的对象来看,省级的产业政策应当包括:(1)调整区际产业关系的政策,这需要与京津相互协商、达成共识和彼此衔接。(2)调整市级产业结构的政策,既要尊重各地产业结构的基础和现状,又要总揽全省产业结构的分工和布局;既要考虑调整的全理性,更要考虑调整的可行性。对优化产业结构做出突出贡献的地方政府予以奖励,制裁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行为。(3)调整企业间产业结构的政策。主要是利用经济杠杆,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在融资、用地、税收等方面予以适当的优惠和扶持;对于违背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在以上方面加以限制;对于裁汰企业,应予合理补偿(包括职工安置)。产业政策的作用还在于弥补和纠正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上的不足与偏差,对资源配置进行合理的调节,必要时利用一定的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对资源进行整合,使资源配置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产业政策还应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和促进生产要素流动,吸引京津及国内外人才、技术和资本参与河北的产业结构调整。应当强调的是增加产业政策的透明度,公开鼓励和限制产业的目录及调整的结果,以供社会各界监督。(作者:中共河北省委研究室马建章) |